据了解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就《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进行过二轮意见征求,最终标准为生物质锅炉的颗粒物、二氧化硫、氮氧化物排放浓度限值由50mg/m3、100mg/m3、300mg/m3分别上调为30mg/m3、50mg/m3、250mg/m3
“之前吉林有一些煤改生物质锅炉的项目,由于种种原因,可能改后排放仍不理想,这时如果标准偏紧,可能还要再淘汰一轮。很多地方甚至还没有完全杜绝露天焚烧现象,如果贸然将标准制定得过严,农林废弃物的处理压力会非常大。
对于排放标准的制定,不同考量之下一直存在争议,所以目前版本的征求意见稿应该是多方权衡的结果。考虑到两轮意见征求相隔时间已超过一年,跨度较大,“还是要给
生物质锅炉行业留下缓冲和技术升级的准备时间,所以暂定延期至2023年开始执行。”